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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8-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本部门职责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1、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及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查,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其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

2、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场所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3、对人民法院的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4、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二、 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纳入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

2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决算2640.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1.39万元,其他收入1009.12万元;本年度支出决算2748.9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539.7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减少212.46万元、支出增加38.95万元,收入减少7.45%,支出增长1.44%。主要原因是2019年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40.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1.39万元,占比61.78%;其他收入1009.12万元,占比38.2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4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7.07万元,占比72.28%;项目支出761.91万元,占比27.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31.3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739.8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减少64万元、支出增加187.41万元,收入减少3.77%,支出增加12.07%。主要原因是2019年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39.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29%。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7.4万元,增加12.07%。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工资上调,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039.27万元,占比59.73%,日常公用经费272.09万元,占比15.6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39.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573.13万元,占90.4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76万元,占6.37%;卫生健康(类)支出55.98万元,占3.2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39.8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类)年初预算1285.81万元,支出决算1573.13万元,完成预算的122.35%,用于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120.28万元,支出决算110.76万元,完成预算的92.09%,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卫生健康(类)年初预算56.27万元,支出决算55.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48%,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187.4万元,增加12.07%。主要原因是2019人员工资上调,人员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1.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9.27万元,主要包括行政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公用经费272.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费、物业费等日常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84万元,完成预算的73.67%,比上年增加5.57万元,增加170.34%,原因是2018年度部分“三公”经费由区级财政拨款承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84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增加5.57万元,增加170.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相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我院因公出国(境)费用 0 元,出国人数00 0次。公务招待费 0 元,接 00  0 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8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修理及保险,比上年有所增加,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09万元,比2018年减少2.74万元,降低1%。主要原因是20199月转隶人员工资手续转到纪委监委,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我院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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