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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 办理全市首例未成年人抚养费追索支持起诉案件
时间:2021-0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抚养人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日前,由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未成年人尹某甲、尹某乙抚养费纠纷案在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获支持起诉请求判决。这也是迎泽区院第四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与未检办公室联合办理的首例支持起诉追索抚养费案件。

案件回顾

2020年9月23日,迎泽区院收到未成年人尹某甲、尹某乙的申请,请求检察机关帮助其向迎泽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父亲尹某某支付抚养费用,履行抚养义务。收到申请后,因该案涉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由未检办公室与民行部门成立办案组,通过调查核实了解到申请人尹某甲的母亲李某某与被申请人尹某某于2019年1月协议离婚,约定李某某为尹某甲、尹某乙的实际抚养人,与子女共同生活,尹某某每月向李某某支付6000元作为子女抚养费,但2020年2月开始被申请人尹某某便拒绝支付抚养费,未成年人尹某甲、尹某乙的基本生活和教育都受到很大影响。

   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案支持起诉。2020年11月27日上午9时,迎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庭审后,迎泽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申请人尹某甲、尹某乙要求被申请人尹某某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今年以来,迎泽区院在市检察院的安排部署下,主动作为,积极开展未成年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探索对未成年人监护权、抚养权、财产权的民事监督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民事权利,通过支持起诉等方式,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此次支持起诉尹某甲、尹某乙抚养费纠纷一案,帮助其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充分表明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彰显了司法的温度和情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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