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太原市人大代表关于“建立国有企业人员违法犯罪案件旁听机制”的建议,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功能,4月8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就某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太原市人大代表、国企纪检干部及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宫晓旭受邀现场观摩。
庭审过程庄严肃穆,规范有序。针对被告人对部分犯罪事实拒不认罪的情况,公诉人精准发力,围绕案件事实展开针对性讯问,精细梳理并出示各类证据,构建起完整严密的证据链条,有力指控犯罪。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针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逐一进行有力驳斥,深入浅出地分析法理事理,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最后,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深刻剖析该案“生于斯、长于斯、败于斯”的国企领导人员腐败特征,从坚守初心使命、树立正确政绩观、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开展警示教育。
受邀观摩的人大代表深有触动,表示:“此次旁听,我亲身感受到庭审现场的严肃庄重,也真切看到检察官出色的专业能力,收获颇丰、受益匪浅。我们非常重视普法工作和廉洁教育,期待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此类活动。”
此次庭审观摩,是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廉洁教育的务实举措,也是依法履职、切实落实人大代表建议的具体行动。下一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职务犯罪打击与预防,深化庭审警示教育,推动廉政教育走深走实,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企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