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和《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选任公告》要求,按照相关程序并经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会研究决定,拟任高媛等30名人员为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任人员有异议,请于2021年12月28日前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