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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太原市迎泽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张鹏2025年4月9日)
时间:2025-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4月9日在太原市迎泽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 张 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是迎泽区建设更高水平首善之区的奋进之年,是迎泽检察“蓄势突破”的赶超之年。一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在推动“四大检察”深度融合上积蓄动能,在扎实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上增强势能,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上激发潜能,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在“积势、蓄势、谋势”中抢占先机,以检察之为答好服务大局“使命卷”

守一线安全维护稳定保障有力”。始终保持惩治犯罪的高压态势,2024年共受理审查逮捕626人,批捕492人;受理审查起诉962人,起诉638人。严厉打击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犯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9人,起诉31人;从严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捕7人,起诉112人;突出打击危害财产安全犯罪,对“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97人,起诉96人;精准打击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犯罪,对侵犯知识产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批捕4人,起诉17人;积极开展“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批捕98人,起诉75人;强化监检协作配合,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0人,决定逮捕10人,已起诉9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17人,不起诉1人,做到线索排查再强化、案件审查再突破、“打财断血”再彻底。

促一地发展,优化营商“积极有为”。以“三个一”举措,纵深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即构建“一盘棋”联动模式,以宽严相济释放护商强烈信号。探索建立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民营企业诉求快速反应机制、服务民营企业考核问责机制等,制定了20项护企举措,以挂图式作战和清单式管理,全力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开展“一系列”专项监督,为捍卫权益营造安商发展环境。共办理侵害企业权益犯罪18人,清理涉企“挂案”1件,监督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简化请假外出批准程序37人次。细化“一揽子”服务举措,以精准施策形成亲商浓厚氛围。通过定制式问需施策、预警式风险提醒、协同式延伸服务,助力企业蓬勃发展。共深入企业“助企纾困”21次,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打造的“检联同心 益企前行”品牌入选省级两部门优秀护企品牌。

护一方稳定矛盾纠纷化解有法”。将检察职能嵌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全过程,力促案结事了人和。“全要素”保障认罪认罚制度适用,通过“普通案件常态化提前介入+重大案件实时性提前介入”及时全面了解案件及认罪认罚适用情况,共办理适用认罪认罚案件708人,适用率87%。“全链条”化解涉检信访矛盾,以“三量”为目标,即以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开门接访,促领导带头“减存量”;以加强初访化解、推行一站受理,促压实责任“控增量”;以建立双向通报制度、加大案前审查力度,促部门联动“提质量”,推动普通信访全部消除在初访阶段、突出问题妥善解决在检察环节、积案难题稳控化解在基层一线。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11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达100%。

二、在“亲民、利民、暖民”中依法履职,以公仆之心答好检察为民“初心卷”

聚焦“民有所呼”,以“如我在诉”之心办好身边小案。探索小案“三步融冰法”,以逐案研判落实审慎谦抑理念、关口前移落实繁简分流机制、释法说理落实综合治理举措;创建小案“三+治理体系”,即不起诉+刑事和解模式、司法救助+多元帮扶模式、矛盾化解+一站式调解模式;以点带面彰显小案“三个效能”,以制发检察小建议参与大治理、关注涉案小群体服务大社会、亲历讲述小案件发挥大功效,力促小案深度办、小案重点办。共对符合条件的“小案”不批准逮捕128人,不起诉185人,制发检察建议3份。

聚焦“幼有所护”,以“同为父母”之心护航花蕾成长。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即筑牢保护阵地“讲双赢”,41名检察官及助理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定制式法治进校园巡讲,创新融入情景剧、模拟法庭等形式,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7次,1万余名师生沉浸式旁听。汇聚保护力量“讲多赢”,对内构建“民事支持起诉+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积极参与调解”模式,对外借助专业力量,提供经济救助、身心康复、帮助复学等综合救助,最大限度减轻对未成年人的伤害。共对犯罪情节恶劣、主观恶性较深未成年人起诉16人,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捕9人,不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开展帮教25次。建立保护制度“讲共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强制报告主体未履行报告义务,及时发出检察建议2份。我院办理的李某甲向“隐身”近10年的父亲李某乙追索抚养费支持起诉案,被最高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聚焦“弱有所扶”,以“感同身受”之心做实司法救助。主动筛查了近年来办理的人身侵害、未成年人等领域案件,一一摸排、件件比对,让救助力度大起来;构建“1+N”社会化多元救助格局,加强同教育、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开展救助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工作,让救助广度宽起来;持续加大对农村地区“六类”人群和困境妇女儿童的救助力度,建立救助对象的回访台帐,定期询问现状,巩固成效,让救助深度好起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6件46人,发放救助金47.4万元。

聚焦“难有所帮”,以“枝叶关情”之心维护公共利益。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关注食品药品守护民生“安全线”,对售卖的散装食品未标注生产信息、售卖过期食品等全面摸排,立案磋商2件,均已整改;探索开展网络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督促28家企业规范网络经营,全力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关注重点人群守护群众“钱袋子”,坚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从严从快打击的原则,针对“7·17”跨境电诈专案、“5·28”电诈专案等系列案件,积极开展提前介入、主动引导侦查取证、全面审查案件卷宗、坚决斩断犯罪链条。目前“7·17”专案6件16人已提起公诉,一审判决支持了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采纳了量刑建议;“5·28”专案涉案79人,已批捕67人,案件正在审查起诉阶段。关注人居环境守护群众“幸福家”,重点针对辖区内固体废弃物和扬尘污染等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对梁某等人违规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现已清理污染废土20吨,修复被损土壤0.05亩,起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在“补链、固链、强链”中深耕主业,以匠心之本答好法律监督“履职卷”

以司法公正为目标,刑事检察向“优”升级。深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和派驻公安检察室两个平台互联互通,创新推行“一个引领、两个平台、两次分析、一份建议”的办案方式,确保全方位介入、全要素深化、全流程监督,共监督立案19件、监督撤案15件,纠正漏捕漏诉8人。牢固树立“要把刑事审判监督放在与批捕起诉同样重要的位置”的理念,全面提升抗诉水平,办理的刘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评为“全市第三批刑事抗诉示范案例”。以“日常+重点”明责,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以“基础+专项”履职,深化财产刑执行,公检法三方会谈破解财产刑执行难题的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专题报道。

以定分止争为重点,民事检察向“强”奋进。与劳动人事仲裁院建立“检察+仲裁”联动模式,以督促、协调、配合方式推动劳动矛盾纠纷化解,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办理的韩某等三名在校大学生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典型案例。重点围绕错列失信被执行人、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等行为,深化执行监督;开展涉企民商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涉企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工作,深化涉企监督。共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3件,支持起诉18件。

以良法善治为导向,行政检察向“实”突破。规范化开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充分运用驻所检察官办公室这一平台,以“三个一”举措即规范一套文书、完善一套监督程序、健全一套联动机制,打破信息壁垒、畅通会商渠道、拓展线索来源,逐步形成互联共建、有机融合的良好局面。常态化推进行刑反向衔接,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0家行政机关召开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座谈会,就法律适用、管辖权争议、检察意见回复等问题达成一致,不断推动依法行政和检察监督效能双向、无缝、有效衔接。共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4件,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74件。

以多赢共赢为追求,公益诉讼向“好”拓展。聚焦人居环境,促“社会之治”。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模式,通过一串专项行动助推生态环境建设,一体办案机制深化文物遗产保护,一份同心合约保障群众舌尖安全,一张安全密网助力平安迎泽建设,力促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40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聚焦公共安全,化“出行之险”。通过全面摸排夯事实、外脑支撑破难题、多方参与强听证、制发建议深整改,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让“小爱”无“大碍”,先后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6件。

四、在“识变、应变、求变”中破题赋能,以革新之举答好守正创新“担当卷”

敢于领题全力“护”,知产保护由“无形知产”向“有形资产”转变。践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依托全省首家基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基地”,以“无事不扰、无时不在、无微不至”为切入点,以“知产犯罪严打击、地理标志深保护、老字号产业焕活力”为支撑点,以知产类案件“一案四查、一案四评估、四检融合履职”为着力点,擦亮知识产权保护“迎”字招牌。积极参与“护航三晋品牌”专项监督,建立辖区内“老字号”企业名录,深入晋糖、清和元、泰山庙等中华老字号企业开展调研走访。对涉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批捕2人,起诉12人,相对不起诉3人。办理的全国首例郝某某侵犯“剧本杀”著作权案,入选最高检“依法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典型案例。

善于解题竭力“调”,综合治理由“融合效能”向“治理效能”转变。牢固树立“矛盾就地化解、问题源头治理、资源整合衔接”的理念,主动延伸职能,在区社会治理中心设立的检调对接窗口,以畅通一站式信访渠道“解民忧”、畅顺全方位沟通平台“解民惑”、畅行多元化化解机制“解民愁”、畅联立体化帮扶体系“解民困”的“四畅四解”工作法,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在山西调研时对我院开展的此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共依托检调对接窗口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8件,接待来访群众75人,提供法律帮助64次。

勇于破题倾力“建”,数字赋能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转变。以小切口入手,按照“个案受理、要素分析、整合数据、模型构建、一体履职”的思路推动数字检察工作,力促模型构建一站统管,线索管理一键流转,案件办理一网贯通,目前已通过10个大数据监督模型成案15件。探索运用的“非监禁刑执行数字监督模型”“刑事财产刑执行监督模型”,通过模型清洗、整合数据、综合分析,成案6件,成案率位居全市前列。

五、在“强检、治检、兴检”中夯基固本,以无我之境答好争先进位“自强卷”

注重“凝心”与“铸魂”相结合,让干事者成事。不断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方向、找思路、找方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举办政治轮训8次。坚持“以导督学”谋深一层、“以研辅学”深学一层、“以案促学”先行一步,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共开展专题学习研讨6次,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48人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次。构建“一支部、一创建、一品牌”党建矩阵,第六党支部报送的《党建引领践初心 “枫桥经验”解民忧》获评第二批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事例”,第二党支部被授予“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注重“引才”与“育才”相结合,让有为者有位。推行“雁阵培育计划”,实施“头雁、强雁、雏燕”三大工程,以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院领导与潜力干警“一对一”定向培养等落实“头雁引领”;通过菜单式教学、沉浸式研学、竞技式互学、同堂式共学等方式,强化实战实训和岗位练兵,落实“强雁锻造”;通过开展“红色经典·双塔之韵”读书共话、“迎检周周学 案例月月比”等活动,蓄足青年人才成长动力,落实“雏燕展翅”,推动干警提笔能写、遇案能办。共调整提拔中层正副职7名、职级晋升22人次。

注重“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让奋进者勇进。牢固树立“勤严快实精细廉”导向,抓实“三个管理”,案管部门及时制发提醒函、预警函,实现案件“精准细严”闭环管理。定期召开案件质量分析会,通过当面讲、集中听、现场评,从个案监督延伸至类案管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定期化进行谈心谈话、严格化落实“三个规定”,力促干部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62件,开展廉政谈话29人次。

注重“公开”与“公正”相结合,让善作者善成。我院始终牢记宪法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意见,积极回应人民关切。一年来,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4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3次,参与公开听证56件次。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008条,开展以“检察护企促进平等保护 用法治力量优化营商环境”等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举办第二届听证员聘任仪式,聘任兼具代表性、专业性和社会公信力的听证员30名;邀请人民监督员3人次参与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巡回检察等各类监督活动3件次。持续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为517名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优化“现场+互联+异地”多元化律师阅卷服务模式,共接待825人次,开展互联网阅卷33次,异地阅卷34次,制作电子卷宗1986册。

一年来,迎泽检察在“成绩成效”中增强信心,在“变化变局”中抢抓机遇,在“逆境逆势”中砥砺奋进,在“苦干实干”中积极作为。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基层检察院”等称号,11人获评市级以上表彰,8个案件入选市级以上典型案例,“检调对接助推综合治理”等3个经验做法被最高检、省检察院推广交流,《剧本杀里的“伤”机》获评第四届山西省法治动漫微视频“三等奖”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和全区人民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迎泽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报告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当前工作还存在短板和弱项:一是围绕“区之大计”在“锚定方位”与“找准点位”并重上做的不够。“跳出检察看检察”意识不足,离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抓亮点、创品牌、树典型、出实绩”要求有一定差距。二是心系“民之所盼”,在“以法为据”与“以情感人”共融上做的不够。部分检察官对法治精神的理解和把握不够深,依然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现象,统筹运用事理、情理、法理的能力不足。三是牢记“责之重者”,在“个案精微”与“类案监督”管理上做的不够,在“三个管理”上未形成“抓前端”准确明责、“抓中端”实时督责、“抓后端”严格追责的闭环机制,将检察管理效能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还不够明显。知不足而奋进,望远山而力行。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紧盯不放,采取措施、全力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是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关键之年。迎泽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区委六届八次全体会议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围绕“一条主线、三区建设”,坚持“四个统筹、五维发力”,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不断创造新的更优检察实绩,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迎泽篇章贡献力量!

一是以事事“先行先试”的魄力,在护航大局中提升检察“担当成色”。牢记“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检察履职就跟进到哪里”,自觉将各项检察工作置于全区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推动,聚焦“五个维度”综合发力,即聚焦主导产业要向“新”而行,依法严惩危害创新驱动发展的犯罪,建设集聚产业创新服务、前沿问题研究、金融风险防范、法治宣传于一体综合性服务保障平台,以法治之盾葆育创新激情。聚焦改革创新要向“效”而行,建立“检察官+企业需求”对接机制,通过送法入企、精准普法、解决诉求等,有效为大中型企业提供“跟进式”重点服务、小微型企业提供“一站式”精准服务,深度激发经营主体新活力。聚焦城乡发展要向“美”而行,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探索实践“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办案模式,保卫蓝天碧水净土。聚焦民生事业要向“优”而行,以如我在诉、如我在访、如我有难之心对待群众诉求,围绕食药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领域,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聚焦基层治理要向“善”而行,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电信网络诈骗、涉众型犯罪等破坏发展和安全的犯罪,通过精准化打击各类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广泛化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区域稳定。

二是以处处“用心用情”的合力,在依法履职中永葆检察“为民本色”。牢固树立“不以案件小而不慎办、不以诉求难而不回应、不以群体弱而不重视”的工作理念,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走心的履职,做优做实司法为民。持续加大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力度,深化检察听证,打造“迎刃而解 检开心结”品牌,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加强食药、医保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依法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三是以件件“公平公正”的潜力,在司法办案中淬炼检察“基础原色”。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实现监督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刑事检察着重“全流程”,进一步深化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民事检察突出“精准性”,树牢精准监督理念,构建精准发现、精准审查、精准处置的办案模式。行政检察做好“提增量”,坚持以有力有效监督为导向,构建上下联动、强化履职的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格局。公益诉讼抓好“可诉性”,以大格局思维推动公益诉讼,持续抓好“4+11”法定领域办案,坚持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律监督本质和定位,准确把握以行政公益诉讼为主,民事公益诉讼发挥补充、保障作用的办案格局。

四是以人人“笃干笃行”的动力,在从严治检中擦亮检察“忠诚底色”。持续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检察履职的制度优势,以“四个一步”为根基,即理论深学一步,牢记“检察机关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实快人一步,牢记“基层是检察工作的最前线与实战阵地”,在工作中要“敢于争先、敢于领先、敢于率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向好向优发展;素质提升一步,牢记“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大力实施“雏凤、繁星、青蓝”三大工程,推动干警当好履职办案的“能工”,成为运用法律政策的“巧匠”;监督跟进一步,牢记“廉洁司法是公正司法的基石”,强化“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狠抓“三个规定”和“十个严禁”执行,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改革”破题、以“法治”落笔、以“实干”行文,在护航大局中诠释为检担当,在为民司法中砥砺从检初心,在履职监督中夯实立检主业,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奋力谱写迎泽检察事业新篇章!

附件:工作注释

附件

工 作 注 释

1.“断卡”“断流”专项行动:“断卡行动”为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依法清理整治涉诈银行卡、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行动。“断流行动”通过斩链条、断通道,打“蛇头”、挖“金主”,有效切断境外电诈窝点从境内招募人员的犯罪链条。

2. 涉企“挂案”:指在刑事诉讼中,在被刑事立案侦查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律适用疑难等问题依法达不到起诉标准,涉企案件既不能向前推进,又不能撤销案件,导致案件长期滞留,出现“疑案从挂”的现象。

3.认罪认罚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4.强制报告制度: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5.涉企民商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涉及企业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民事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6.涉企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指针对涉及企业的民事虚假诉讼行为进行法律监督。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是指为获取非法利益或者规避法定义务,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单方或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支付令等法律文书,侵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司法秩序、损害司法公信、破坏社会诚信的行为。检察机关对涉企民事虚假诉讼案件,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法院予以纠正,对涉嫌犯罪的诉讼参与人依法移送犯罪线索。

7.“非监禁刑执行数字监督模型”:为社区矫正监督复合模型,多项数据集中整合进行分步运算可得出多个监督点。本模型聚焦社矫人员脱管、漏管、违法犯罪、违反禁止令、未收监执行问题,综合运用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公安机关警综平台、行政机关数据等数据资源,通过解析个案提取社矫人员越界行为、报到时间、行政处罚、执业资格等要素特征,搭建数字模型并开展数据比对,批量得出社矫执行不当的类案监督线索,结合人工研判以实现精准监督和高质效办案。

8.“一案四查”:在办理涉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领域案件时,同步审查是否存在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公益诉讼线索等情形,注重对案件的全面审查,实现办案理念融合和工作整合,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综合履职模式。

9.“一案四评估”:对知识产权案件同步审查评估是否涉行政违法、刑事追诉、民事追责、公益诉讼线索,推动“一体履职”。

10.“三个管理”:指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抓手是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1.“可诉性”:指依法精准、规范、高质效办好公益诉讼案件,从“适格诉讼主体”“违法行为”“公益损害事实”“明确授权”四个方面审查办理案件,对诉前程序解决不了问题的案件,坚决提起诉讼。

12.“4+11”法定领域:指公益诉讼法定办案领域,“4”指的是《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传统法定领域,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11”指的是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法律时,通过单行法新增的11个法定领域,包括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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