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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4月14日在太原市迎泽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张晋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我区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取得历史突破的五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迎泽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检察职能新调整,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更新工作理念,调整工作布局,各项法律监督工作明显加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轮驱动格局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五年来,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3505件,审查起诉案件5154件,控告申诉案件654件,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92件,公益诉讼案件195件。

一、发挥检察职能,在护航经济社会转型高质量发展中推进重点工作

关切民之所忧,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建立涉疫案件会商机制,提前介入涉疫案件4件,依法批捕7人,起诉12人,坚决维护疫情防控时期社会稳定。迅速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办案模式,逐步探索出“三远一网”等信息化技术助力办案的新方法、新路径,积累了特殊时期检察办案经验。始终坚持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工作重点,及时开展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检察长带队深入服装城集团等8家重点企业开展帮扶,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

回应民之所愿,着力防范金融风险。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成功办结了光彩慈行“非吸”案等重大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25件,统筹化解风险、释法说理等各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追赃挽损1239.2万元,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等预防金融犯罪宣传活动7次,拍摄的防范金融风险微动漫“美丽焰火的背后”荣获全省三等奖。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65件345人,起诉56件285人,初步实现了查处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人数明显上升、破案数明显上升、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的“两升两降”目标。

靶向民之所盼,精准护航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严惩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损害企业利益犯罪,办理此类案件21件。联合公安机关建立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机制,进一步保护民营经济。坚持“少捕慎诉慎押”,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所办的某集团法定代表人王某安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精品案件”。

顺应民之所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查办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力度,提起公诉 1063人。着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6人。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龙头,打造文明接待窗口。院领导一对一包联重点企业,实时提供法律援助,努力打造“企业门口的检察院”。

二、维护社会稳定,在平安迎泽建设的司法实践中展现检察担当

忠诚履职,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885件4102人,提起公诉4827件6911人。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起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强奸、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54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574人。坚定肃贪反腐,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8件74人,提前介入、主动跟进,依法起诉青年路东街棚户区改造项目贪腐窝案,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我们党惩治“苍蝇式腐败”的坚强决心。

重拳出击,实现扫黑除恶圆满收官。“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这一原则始终贯穿于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2件226人,起诉23件270人,审查改变侦查机关黑恶案件定性2件32人,高质量办结以武三桃、魏福林、申全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3件58人,同步推进“打伞破网”,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38条。以专项斗争为抓手有效推动社会秩序持续向好,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受理数为近5年最低,人民群众以更实在的安全感进入全面小康。

多维提质,全力维护特殊群体权益。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人,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院领导带头担任南海中学等13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入校普法38场次。高度关注农民工、老人、儿童等群体维权需求,支持起诉54件。关怀因案致贫群众,建立“司法救助+多元化”工作模式,联合民政、社保等职能部门持续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送去检察温暖,司法救助46人,救助金额43.2万元,所办理的王某英国家司法救助案获评最高检“十佳国家司法救助案例”。

融合联动,深入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用真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68件次,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100%。积极转变执法司法理念,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和多方参与的公开听证,共举办不起诉等公开听证16次,增强了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好检察建议在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围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38份,织牢社会综合治理防控网。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中守护公平正义

精准发力,做优刑事检察。推深做实派驻公安检察室建设,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6件、撤案71件,纠正漏捕、漏诉366人,对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8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抗诉94件,采纳率70%。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45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38人,采纳率100%。对监外执行、财产刑执行等方面提出纠正意见452件次,全部得到纠正。

优化提升,做强民事检察。建立检法案件监督评查机制,评查法院卷宗9批523卷,发现监督事项152条。办理民事生效判决监督案件30件,提请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03件,发出检察建议97件,紧盯“执行难”问题,提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意见94件,采纳率均为100%。

靶向聚焦,做实行政检察。把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件,监督行政执行活动8件。

提质扩面,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在区委、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帮助下,“4+1”法定领域全面破冰,办案数量稳居全省前列,“网格化+公益诉讼”等办案经验得到上级肯定。五年共受理案件线索199件,立案审查195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5件,磋商40件,回复期内督促整改率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其中高某等销售假盐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写入省检察院人大报告中。

四、立足理念更新,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中释放发展动能

守正创新,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深化。落实轮案制、检察官权力清单、联席会议等配套制度,全面压实办案责任。开展案件质量评查841件,评查结果纳入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574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8次,在配合、制约中凝聚检法合力,双向发力促进司法公正。

质效兼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彰显。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主动修复社会关系。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432件1873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8.5%;推动量刑建议精准化,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54.7%,采纳率96.2%,一审服判率90%,督促退缴违法所得1118.7万元,司法效率更高,办案效果更好。

人民至上,办案质效全面提升。把人民的司法获得感放在首位,将“案-件比”指标引入绩效考评体系,构建起以办案质量、效果和效率为核心的考评管理体系,督促激励检察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三延二退”明显减少,同比下降83%,“案-件比”由2019年的1.68降至1.06,低于全国平均值,减少了632个非必要办案环节。

与时俱进,智慧检务深度运用。全力打造智慧检务体系,实行案件网上办理、网上监督、网上管理,促进司法规范化。积极参与首批试点“206”系统,实现公、检、法三机关刑事案件全程线上流转,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商黎光专程视察给予肯定。“三远一网”信息技术常态化运用,检察官“足不出门”即可完成提讯、庭审等办案环节,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

五、坚持严管厚爱,在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中淬炼检察队伍

以笃学立根基,培育忠诚政治品格。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深化“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综合运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辅导、现场教学等方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底线思维,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积极做好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

以正风严纪律,淬炼干净从检作风。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打造拒腐蚀防围猎的“铠甲”。全方位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自觉落实谈话提醒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以实训固本源,提升过硬担当本领。加大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力度,在专案专办中培养青年干警,推动检察队伍新老交替有序衔接;深化业务培训年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检察实务学习培训2026人次,用足用好“检答网”,抓实法律文书基本功,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涌现出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全省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等一批领军人才,所提的“山西省某联合会借款合同纠纷案再审检察建议书”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优秀再审检察建议文书”。

以公开促公正,塑造良好检察形象。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区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并及时反馈。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等检务公开活动52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832条,法律文书4963份,案件重要信息252条,通过“两微一端”推送信息1325条。

五年来,我院连续两届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山西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先进集体”“山西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山西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市级双拥模范单位等多项荣誉,集体和个人荣获上级表彰152人次。

各位代表,迎泽检察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离不开迎泽人民对检察事业的关心关爱。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不足:一是检察服务保障迎泽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还需提高,把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融入落实到检察工作中思考不多,出台举措不够精准有力;二是在推动构建多元共治新格局中参与度有待提升,主动参与平安建设、服务社会治理创新不够;三是检务公开方式单一,检察宣传不够有力,人民群众对检察职能知晓度不高;四是检察队伍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还有待加强。以上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解决。

今后工作计划

各位代表,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区“首善之区”发展定位,建设“创新生态先导区、智慧城市先行区、文旅休闲魅力区、幸福生活示范区、现代消费引领区”和打响“创新迎泽、品质迎泽、生态迎泽、人文迎泽、幸福迎泽”五大品牌的总体思路要求,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工作主线,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建设更高水平的首善迎泽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以更高标准服务保障大局。自觉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深刻把握更高水平的首善之区建设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将检察工作融入迎泽发展大局中谋划、思考和推进。全力服务好“六新”突破、建设“五区”和打响“五大品牌”等重大决策,为迎泽高质量转型发展注入检察力量。

二是聚焦民生民利,以更强自觉回应群众期待。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之以恒地推进检务公开,畅通民情渠道,听民声、集民意、问民忧,系统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零单位”创建,以更高水平的检察履职为“平安迎泽”“法治迎泽”提供司法保障。

三是更新司法理念,以更实举措深耕监督主业。以司法理念变革为内生动力,自觉践行检察工作新理念。下大力气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努力实现自身正、自身硬。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增强检察监督刚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持续提升办案质效。

四是抓好教育整顿,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之以恒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不断强化检察队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在提升办案能力、培养专业化办案团队、专家型人才上求突破,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奋进正当时,追梦再出发!区检察院决心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奋力推动迎泽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向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相关用语说明

1、“三远一网”:指远程提讯系统、远程庭审系统、远程接访系统和检察工作网。

2、“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出保障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专项活动。主要内容有“落实好一个意见”“组织一次网上问卷调查”“编发一本风险提示”“办理一批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案件”“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健全一项‘检企’对接机制”“形成一批检察建议”“用好一个平台”“推出一批先进典型”“提交一份高质量专项活动报告”。

3、“挂案”:刑事立案后,在不同诉讼阶段长期不处理、没有结论的案件。

4、“司法救助+多元化”:在司法救助中,检察机关发挥主导作用、多方协调配合,以经济救助为主、其他救助方式为辅的多元化救助模式。在实践中,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已形成“司法救助+服务救助+心理救助+学校救助+社会救助”等多元救助模式。

5、公益诉讼“4+1”法定领域: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目前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定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荣誉保护等领域,俗称“4+1”领域。

6、“网格化+公益诉讼”:指通过搭建公益诉讼线索信息平台,借助辖区内综治网格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一种机制。

7、“案-件比”:指发生的具体案件(即“案”)与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即“件”)的比。“案-件比”越高,说明办案周期越长。

8、“三延二退”:指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在审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可按照案件疑难复杂情况依法延长审查期限三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

9、“206系统”: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推广的“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简称,是一套运用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并贯穿公、检、法各机关的刑事智能辅助办案系统。

10、“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1、“检答网”:检答网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四级院共同使用,在检察机关内网运行,提供检察业务咨询答疑、学习交流服务,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的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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