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力度”带来民生“温度”“与以往的专项行动不同,‘检护民生’更加注重系统观念,强调检察机关的全面履职能力。”开展“检护民生”履职实践,让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彬华对“履职要义”把握得更加深刻——从履职内容上来看,更加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从履职要求上,不局限在某个条线、某个领域的履职,而是一场考验“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履职能力的共答题,是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能力的综合考验。自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上述认识逐渐成为推进专项工作的共识,也推动着检察工作现代化征程上的实践探索。从部署开展“检护民生”,到当下的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半年的实践,检察履职带来了哪些积极成效?人民群众又有着怎样的获得感?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迎 检 动 态
教育培训:
8月13日,区检察院组织业务部门分管领导、主任及条线干警,线上参加最高检举办的《刑诉法再修改与刑事检察工作》视频培训会。下一步,将着眼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充分发挥刑事诉讼主导作用,能动履行“捕、诉、监、防”职能,有效形成“引导侦查有力、指控犯罪精准、法律监督有效、参与治理有方、服务大局有为”的良好工作局面。
检 察 官 说 法
最高检发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指导各级检察机关更加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大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同时发挥以案释法、以案促教作用,增进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关注与认同,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贵州省毕节市检察院督促保护喀斯特溶洞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等7件,涵盖水环境综合治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湿地资源保护、矿山恢复治理、自然保护区保护等领域,体现检察公益诉讼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方面的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