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郝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
一案著作权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郝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一案,已由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最高检、省检察院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的有关规定,鉴于本案有部分作品无法确定具体著作权人,我院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著作权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具体侵权作品名称详见《侵权作品列表》。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赵检察官
联系电话:0351-4237562
附件:1.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2.侵权作品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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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