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结合近期我院办理的两起非法狩猎、贩卖野生鸟类相关案件,深刻剖析案件背后的法律风险与生态危害,切实回应群众关切,遏制非法贩卖野生鸟类等违法行为,营造“关爱鸟类、守护生态”的良好社会氛围,4月26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太原市迎泽区林业局、太原市迎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原市迎泽区城乡管理局,在文瀛公园西门云路街鸟市开展野生鸟类保护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安全。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建涛带领第四检察部干警参与普法活动。
活动前期,我院联合各部门制作有关野生鸟类保护的展板,重点张贴于文瀛公园西门云路街鸟市周边,提前营造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活动现场,我院检察干警联合各部门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向群众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野生鸟类保护的相关规定,明确非法猎捕、买卖、饲养受保护野生鸟类的法律后果,手把手指导群众辨认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引导鸟市经营户合法经营,引导群众主动抵制非法鸟类交易,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共同参与到野生鸟类保护工作中来。
野生鸟类是大自然的精灵,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鸟类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全体公民的法定义务。此次专项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推动形成“人人护鸟、人人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大对非法伤害、交易野生鸟类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打击力度,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携手相关部门、全体市民,共同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