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迎泽区人民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近年来,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能减排优先和效率为本原则,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抓手,立足工作实际,“节”尽所“能”,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各项工作,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引导干警树立节能减排绿色理念,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下一步,我院将驰而不息、久久为功,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增强节能环保意识,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持之以恒巩固创建成效,切实发挥全国“节约型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