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泽检察院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七个有之”和“五个必须”
时间:2015-06-01 作者: 新闻来源:太原市迎泽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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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泽检察院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
集中学习“七个有之”和 “五个必须”
5月8日,迎泽检察院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其中重点学习了“七个有之”和“五个必须”的主要内容。
“七个有之”是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第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即:搞任人唯亲,排除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违法不掉,妄议中央的有之。
“五个必须”是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第八届中央纪律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即:必须维护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经过认真学习,陈加林检察长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充分理解“七个有之”和“五个必须”的内涵,把彻底解决和坚决防止“七个有之”问题作为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要求自己,改进自身和执行“五个必须”要求,强化党员干部的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意识,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