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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故事|司法救助 最是温暖一束光
时间:2021-1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国家司法救助

犹如一盏温暖的明灯

帮助被救助人从困难中走出来

重新点燃生活的希望

温暖着人心

架起检民“连心桥”

 

“发生这样的事情,感谢在我人生最黑暗的时刻遇到你们,感谢检察官给予我温暖,给予我未来生活的希望!”2021年11月16日,被司法救助温暖者王某平带着锦旗及感谢信来到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对副检察长张鹏表示感谢。为何要感谢,事情要从该院第五检察部近期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说起。  

【案例回顾】

2020年12月30日3时许,被害人王某平在山西某学校教职工宿舍休息室时,被告人白某某踹门入室,用菜刀将王某平砍伤,造成被害人王某平多处受伤。后经司法机关鉴定,

王某平右膝关节功能丧失50%构成重伤二级,其全身多处皮肤裂伤瘢痕(累计长度为122cm)构成轻伤一级。被告人白某某被鉴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目前,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该案后,已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救助过程】

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刑事部门检察官在办案中将该线索移送第五检察部。副检察长张鹏作为司法救助案的承办检察官,在接到线索后,及时告知被害人及其家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资料及流程,并在王某平提交申请材料后,第一时间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经调查核实,案发前王某平作为该校聘用制老师,从事体育训练类课程;案发后,被害人王某平生命垂危,被告人家属垫付了4.8万元医疗救治费用后无后续赔偿,学校作为管理方,目前仍未与被害人达成有效解决方案。被害人因医疗费用没有着落,被迫出院后只能选择性康复治疗,康复治疗之路异常艰辛。目前,因刑事案件还在审理中,被害人王某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被害人王某平右膝达到八级伤残,左腕达到九级伤残,体育职业生涯遭受严重影响,没有收入来源,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由其年事已高的父母照顾。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及高昂的康复治疗费用,被害人生活陷入了一片黑暗,家庭生活陷入十分困难的境地。

【司法温情】

针对被害人同时存在重伤和伤残情形,办案检察官本着以人为本的办案理念,决定适用较高救助标准对王某平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最大限度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缓解被害人的经济困难。司法救助金发放后,办案检察官表示,希望王某平能勇敢面对生活中的苦难,重新点燃生活的希望,乐观积极生活,检察机关也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服务群众,温暖人心。

迎泽区人民检察院一直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办理检察业务过程中更加注重主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加强权利救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危难之中感受到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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